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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昌市第 一批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新闻分类:行业新闻
  • 关注人数:已有1536位客户关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紧扣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成效、优化创新环境,发挥科技支撑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做好2021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三大科技计划的5个项目类别。
      1.创新引导计划。包括一般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金融、科技创新奖励。
      2.创新平台计划。包括研发平台。
      3.科技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人才“双百计划”。
      二、申报对象
      南昌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此外,涉及军民融合的军队系统、与南昌市企业有产学研活动的非市属驻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申报研发平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每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有一.定的人才和技术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基本要求。项目符合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项目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具体条件。
      4.限额推荐要求。自2021年起,医.疗卫生科技支撑、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试行限额推荐制度。符合                                                      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需按《项目申报指南》提前向本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各申报单位统筹把关后,在限额指标数内进行推荐申报。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务必 要把真正好的项目推荐出来。项目推荐申报清单报送前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限额推荐数见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超出限额数量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限额申报的项目单位申报人需同时将单位推荐函作为附件上传。
      四、限制条件
      1.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含变换名称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2.对承担了我市科技重大项目以及2017年(含)以来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尚未验收/结题的(在疫情期间到期或待验收的项目除外),该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对承担了我市科技重大项目未按约定偿还项目经费的企业,该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本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未填报企业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2021年3月30日之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立案信息的或是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
      2.县区推荐。项目一律实行属地管理。所有申报项目均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推荐,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不予推荐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系统中说明原因。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审核时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予受理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反馈不受理原因。
      4.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受理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电话通知申报单位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 全一致的纸质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科技保险专项项目报送一式六份,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审核申报材料原件(不需另行报送纸质材料),其它类别计划项目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账户和密码;账户信息如有遗忘,可注册账户手机申请找回。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审核项目材料。
      3.上传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使用word格式文件,其他附件一律要求pdf格式文件,单个文件容量不得超过30M。
      4.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项目经受理后,一律不得修改;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申报、审核时间及处室联系方式
      1.申报、审核时间及项目业务咨询联络方式

      2.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咨询联络方式
      江西政和创服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景尖0791-83880509、18970918791;董孝珂   17860629786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洪发〔2016〕2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战略,以打造“创新之城”为动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为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制定2021年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度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1日
      一、创新引导计划
      (一)项目类型
      一般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科技支撑、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金融(科技保险专项)、科技创新奖励(含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家和省级科技奖励、省级重点新产品、洪城科创券等)。
      (二)申报条件
      1.医.疗卫生科技支撑项目
      申报对象:南昌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医.疗卫生技术的事业、企业单位。申报指标分配见下表

      一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项目申报符合家、省、市医.疗卫生技术和产业政策,且符合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②项目属于本行业或本地区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好、社会或经济效益明显的应用研究;
      ③申报单位有完成项目必 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④申报单位需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⑤项目负责人是在全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有相关研究领域的技术优势,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⑥项目负责人有1项及以上在研市级科研项目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已获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内容不得再重复申报市级科技项目;
      ⑦项目需与其他外单位合作的,须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重点项目除符合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项目属于本行业或本地区重大疾 病的预 防和临床诊治共性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前景广阔、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
      ②项目研究团队应建立任务分工明确、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
      ③项目自筹资金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支持领域:
      预 防技术: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常见多发病、疑难病等的临床应用共性关键防控技术,神经精神疾 病的预 防与早期诊治,重大疾 病(恶性肿 瘤、心血管疾 病、脑血管疾 病、消化系统疾 病、泌尿系统疾 病、呼吸系统、骨质疏松疾 病等)的早期诊断和预 防筛查技术,近视眼早期防控与筛查技术,重点寄生虫虫病防治科学研究。
      诊断与治疗技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基因检测、图像识别、智能诊断、疾 病预测等领域的应用,慢病管理、疑难病联合会诊、恶性肿 瘤MDT的网上服务技术,区域医.疗、移动医.疗、智能医.疗等新兴互联网医疗技术,自身免疫性神经疾 病的精 准诊断与治疗技术,肿 瘤、癌症早期精 准诊疗技术,机器人、微创根治肿 瘤技术,干细胞临床治疗关键技术,老年健 康监测与干预技术,针对妇女儿童开展生殖健 康、精神健 康等优生优育临床技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乙肝、艾滋病、手足口等重大传染病及新发或突发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以及疫苗、监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以及心里健 康相关科学研究。
      重大传染病的临床治疗关键技术:重要传染性疾 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临床早期诊断、临床治疗和疫情防治研究以及传染疾 病易感人群的防治技术研究,降低感染率、提高治愈率。
      中医对优势病种的治疗及疗效评价:热敏灸康 复治疗技术,中医 治疗疑难病症、慢性疾 病治疗技术等。
      2.科技保险专项
      (1)支持对象
      ①申报企业为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
      ②其它申请科技保险资金的企业,必 须符合以下条件:
      A、研发的技术和生产的产品符合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南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
      B、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营业务,其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服务的收入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C、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储备(含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成果、认定的重点新产品)、授权转让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
      D、有技术研发活动,每年用于研发投入的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含)以上。
      (2)支持投保险种
      必 须是在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以下险种:
      A、企业财险类:高新技术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营业中断保险、高新技术财产综合险、高新技术财产一 切险、物流货物保险、专利执行保险。
      B、责任保险类: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
      C、信用保证保险类:高新技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
      D、人身险类:高新技术高管人员、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 病保险。
      E、其它在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新增险种。
      (3)保险保费的计算时间
      科技保险保费实际发生日期须为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以发票日期为准)。
       3.科技创新奖励
      ⑴申请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事项须符合《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洪发〔2011〕26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的实施意见》(洪发〔2013〕7号)和《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 行动计划的意见》(洪发〔2018〕8号)相关规定。
      ⑵申请科技创新奖励经费的事项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认定、批准和获得的资格、荣誉、奖励等。
      ⑶申请单位为企业的,企业上年度须有研发经费支出。
      ⑷2021年度“洪城科创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的工作指引及相关服务机构征集通知将通过南昌市科技局官网另行发布。
      (三)申报材料
      1.医.疗卫生科技支撑项目
      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⑵《南昌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
      ⑶申报重点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⑷单位推荐函;
      ⑸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2.科技保险专项
      (1)《南昌市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项目申报书》(根据申报流程在网上进行填写)。
      (2)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保单,保费支付凭证及发票。
      (3)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认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编号或认定文件;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关于2020年度高新产品(服务)收入或专利产品收入以及上年度技术研发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4)2020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对企业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以上材料均为必 备材料。
      3.科技创新奖励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对企业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四)支持强度
      1.医.疗卫生科技支撑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1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5万元。
      2.科技保险专项
      根据不同险种,按实际支付保费的30%-50%的比例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更高不超过50万元。采用一次性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给予补贴。
      3.科技创新奖励
      支持强度:详见上表。
      二、创新平台计划
      (一)项目类型
      研发平台,包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补助。
      (二)申报条件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组织和机构建设的研究开发平台,有一.定规模的科研人员,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为本企业或相关单位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
      申报主体条件:
      ①未曾列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的企业。
      ②各级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必 须以南昌地区企业为依托合作共建申报。
      ③每个申报单位年度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超过两个。
      必 须具备的基础条件:
      ①符合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排他性原则,即:同一技术领域不重复建设。
      ②组建工程中心要目标明确,研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在某一技术领域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与经验。
      ③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 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30%。
      ④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 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农业领域100万元)。
      ⑤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
      ⑦拥有有效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
      ⑧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环境、侵犯知识产权,以及违反会计法和税法等行为。
      2.市级重点实验室
      市级重点实验室是南昌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 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开放共享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
      申报主体条件:
      未曾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或高校院所(大学以学院为单位、学院以系为单位申报,综合性医院以科室为申报单位,已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学院或系、科室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学科的重点实验室)。非南昌市属的驻昌高校和科研院所必 须与南昌市企业有产学研活动。每个申报单位年度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不超过两个。
      必 须具备的基础条件:
      ①符合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排他性原则,即:同一学术、技术领域不重复建设。
      ②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
      ③应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300平方米(农业领域150平方米)以上,设备原值300万元(农业领域150万元)以上。
      ④以企业为组建单位的,要求建有内部研发机构,上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软件类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⑤近三年承担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有高 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至少30%以上。
      ⑥有明确的定位和明确的建设目标,近三年未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学术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申报材料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①《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报告》
      ②《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
      ③相关附件材料:
      (1)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南昌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后填报,加盖本企业公章。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对企业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4)依托单位近3年来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國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件等。
      (5)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需提供扫描图片说明。
      (6)与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情况。
      (7)技术转移转化情况。
      以上均为必 备材料。
      2.市级重点实验室
      ①《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报告》
      ②《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书》
      ③相关附件材料:
      (1)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企业上年年度会计报表。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南昌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后填报,加盖本企业公章。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对企业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4)依托单位近3年来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件等。
      (5)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需提供扫描图片说明。
      (6)与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情况。
      (7)技术转移转化情况。
      以上均为必 备材料。
      (8)单位推荐函(申报两个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需提供)。
      (四)支持强度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支持强度: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2.市级重点实验室
      支持强度: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三、科技人才计划
      (一)项目类型
      包括“双百计划”创新人才(引进类)、“双百计划”创新团队(引进类)、“双百计划”创新人才(培养类)、“双百计划”创新团队(培养类)四个类别。
      (二)申报对象
      南昌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引进类与培养类项目均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于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项目;
      ②项目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③项目有经技术合同登记的科技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④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前期已投入项目研发、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经费不低于该项目申请资助金额的两倍。
      ⑤项目未申报本年度市医.疗卫生科技支撑计划、星创天地等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引进类项目申请人(含团队负责人,下同)的条件:
      ①具备博士学位或高 级职称(团队其他成员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②申报项目之日前1年未在昌工作,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工作协议,在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
      ③年龄不超过55周岁;
      ④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际知 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美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 家金质奖章获得者等国内外顶 尖人才;
      (2)属于家重大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内外领军人才;
      (3)在内985或211高校、国(境)外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首 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4)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 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培养类个人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①具备博士学位或高 级职称;
      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③申报项目时已连续在昌工作2年以上,入选后必 须为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2年;
      ④主持重大科研项目、领 导高端创新团队(创新基地)的科技创新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且有成熟性的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自主开发的产品技术达到国 内领 先水平。
      培养类团队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①团队负责人具备博士学位或高 级职称,团队核心成员有2人以上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他成员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②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岁,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③申报项目时已连续在昌工作2年以上,入选后必 须为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2年;
      ④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能持续产生创新成果特别是重大科研成果,在本行业中处于国内或省市领先水平,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引进类项目团队成员须在3人及以上,培养类项目团队成员须在5人及以上。引进类、培养类项目实施期限均为2年,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次申报项目。入选引进类项目的需在项目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时提供人才(团队)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务报酬的证明材料(如解款单、银行薪酬流水),人才(团队)来昌工作的往返交通、在昌住宿等证明材料、人才(团队)在用人单位开展项目的工作照片。
      (四)申报材料
      ①《南昌市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双百计划”项目申报书》;
      ②项目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③项目申请人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科学技术成果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④用人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
      ⑤聘用合同;
      ⑥项目可行性报告;
      ⑦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企业会计报表、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报表及项目前期投入经费证明材料。
      ⑧申报培养类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供近两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支持强度
      创新人才(引进类、培养类)20万元、创新团队(引进类、培养类)40万元。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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