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讲:商标不想用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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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不想使用其商标,可以通过注销商标的方法来解决。
在我国《商标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中所述: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销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或者由商标注册人自行办理,办理商标注销是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准备《商标注销申请书》并正确填写。
2.准备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要说明详细的原因。
3.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要带上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需要提供原件及中文的译本。
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通过商标局核准注销其商标的,原来的商标证作废,并在商标网予以公告。
2.只注销商标证上面部分的指定的商品,经商标局核准后,重新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且予以公告。
上一个:商标注册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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