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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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井冈山经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科技局,庐陵新区社会事业局,吉安高新区,井冈山农科园,泰和高新区、安福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发挥科技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信息发布。通过市政府OA办公系统和市科技局网站及科技吉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等有关申报资料请自行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2.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始,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受理。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其它综合服务窗口,同时提供《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项目必填信息》的内容,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程序受理。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2月5日。
(1)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需先经主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申报单位注册地为井开区、吉安高新区、井冈山农科园和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先经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均采用A3纸打印装订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初审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集中时间组织专家开展初审或形式审查。
5.组织开展竞争性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竞争性项目评审,并由专家评审小组按不超过各类应选项目130%的比例提出拟入闱项目名单。
6.审核确定入闱项目。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统筹考虑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市科技局研究提出入闱项目(含列为下一年度的储备项目)。经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科技局按程序组织公示,并下达科技计划项目批复。
7.所有申报批准的项目,须在项目计划文件批复下达1个月内,由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书。
8.市、县(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审查和受理工作,严禁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
附件:1.《2020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11月3日
抄报: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晓东
抄送:井冈山大学
吉安市科技局办公室2020年11月3日印发
2020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吉安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吉办发〔2019〕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吉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含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编制大纲>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项目化管理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特此制定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整体安排。将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列入申报指南,统筹考虑,整体安排,力求朂 大限度发挥好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
(二)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做到“三个突出、三个重视”,即:突出以技术突破和提升引 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突出公益类、开放型共享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突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衔接布局;重视与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的对接响应,重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基础条件建设,重视“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课题研究。
(三)竞争分配、绩效优先。指南所涉及的项目除奖补类项目外,均遵循竞争性分配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争或定向择优的形式开展遴选。
(四)深化改革、分步推进。按照我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安排部署,集中支持我市重大科技创新研发活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立科技项目库,加大项目储备、预评估评价等工作力度,探索实现科技项目常年申报、滚动支持等机制。
项目分类及支持方向
依据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要求,聚焦我市“1+4+6+1”产业布局,围绕实施“三大工程”、推进“三大行动”,按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计划(主要支持重点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奖励、科技管理与基础条件建设)等方向实施项目计划。
(一)重大科技专项(1800万元)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市委、市政府“1+4+N”优势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不同发展阶段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通过自主研发、科技合作等方式,开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重点新产品、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进而实现相关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普遍性技术提升,推动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1.项目类别
(1)工业领域重大科技专项;
(2)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专项。
2.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重点科研院所,我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
(2)本单位2019年度研发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2020年1月及以后新组建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不限本条件)。
(3)项目须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吉安市推进创新型城市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
(4)项目已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发能力和条件已基本具备,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同时,申报单位自筹研发资金应不少于财政支持经费总额。
(5)项目技术先进,创新性较强,项目研发项目有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研发成果能达到国内领 先及以上水平。
(6)项目对产业带动作用大、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能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财税贡献,对促 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7)每个单位可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如遇2个项目同时入围,仅择优支持其中1项;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大、建有市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有研发合作的,以及入闱省重点人才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8)本单位2020年1月以来出现环境污染、安 全生产事故的,不得申报;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的,不得申报;本单位之前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已到期但未完成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相同项目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9)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3.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方式为无偿支持;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为50-80万元;支持数量不超过32项。市本级财政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
4.重点支持领域及支持数量
(1)电子信息领域:支持数量不超过8个。
①支持半导体照明技术创新。开展LED外延材料、芯片制造和器件封装,以及大功率LED封装、功率型白光LED封装、芯片级封装(CSP)、直接镀铜基板(DPC)、陶瓷基板、高出光效率等新型多功能集成封装等技术研究和攻关。
②支持移动智能终端(触控显示)技术创新。开展多层板压合、陶瓷混压技术、高精密度多层电路板、柔性电路板、特种印制板(高频板、金属基板和厚铜箔板)、半导体照明用印制板,以及高密度互连板(HDI)、封装基板、覆铜板电子材料等高 端产品的研发,推动印制电路板(PCB)产业向高精度、高密度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支持开展5G无线通信天线、射频器件、射频模块、射频(子)系统关键技术,以及智能高数据传输转换装置,高频、超 高速、安 全加密数据信号传输和无线充电等技术研发;支持开发摄像头模组和人脸识别产品,以及智能蓝芽耳机与生物识别结合技术研发;支持智能穿戴产品(TWS耳机)企业,开展TWS智能穿戴产品电子方案技术、智能穿戴产品主板贴片和测试等技术研究和攻关。
③支持电子元器件和数字视听技术创新。开展手机配套元器件和电子变压器、电源适配器产品开发和技术应用;支持开展无线充电技术、主动降噪技术、生物识别技术、自动配对技术、光电传感装置、移动体感系统和高精密集成电路研究。
④支持集成电路技术创新。开展IC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相应环节中的关键技术研究;
⑤支持5G、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创新。开展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⑥其它相关电子信息领域项目。
(2)先进装备制造领域:支持数量不超过5项。
①支持数控机床技术创新。开展随动数控磨床、大型异形复合面随动数控磨床、模具加工智能数控机床等高中档金属成形机床的技术攻关,提升成套机床装备的自主研发和制造能力;
②支持电线电缆及发配电设备技术创新。开展现代交通电线电缆、特种线缆、环 保电缆、低烟无卤线缆、超 高压电缆,及发配电设备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新能源汽车“三电”关键零部件(车用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汽车配件企业开展汽车精密模具制造关键技术创新,提升汽车配件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③支持液压紧固件技术创新。开发具有技术比较优势和行业竞争力的高性能液压产品;支持开展高压紧固件、特种紧固件、电机及矿山设备用紧固件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
④支持电子产品检测、包装装备技术创新。开展工业机器人、贴片机、激光打标机、激光雕刻机、自动点胶机等电子产品生产装备研发,提高装备自供给能力;
⑤其它相关先进装备制造领域项目。
(3)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支持数量不超过6项。
①支持稀贵金属新材料技术创新。设计稀土金属全流程控纯工艺与装置,开发高纯稀土金属制备示范线;开展稀土新材料的纯净化冶炼技术、低偏析控制技术、厚大断面优 质坯料成形与热处理技术研究,无氨氮冶炼分离和联动萃取分离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稀土在金属材料中的析出相、稀土与金属材料基体组织的相互作用、稀土提升金属材料强韧性机理等相关机理研究;开展共伴生资源综合回收技术攻关,伴生钍等资源回收利用。
②支持有机新材料技术创新。开展高透光率光学膜材料发展与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低压反渗透膜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以及高通量反渗透膜材料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树脂材料企业开展松香基环氧改性树脂关键技术研究,农药用松香基乳化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松节油提取及纯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大叶芳樟、药用香料、松香改性树脂提炼、加工等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提炼效率和精油纯度,提高资源的经济技术价值。
③支持碳酸钙新材料技术创新。开展纳米碳酸钙湿法加工技术研究,实现碳酸钙的纳米级分散,提高碳酸钙的改性效果;开发具有良好表面活性的活性剂,开展纳米碳酸钙防团聚关键技术研究;针对区域性产业集群,开展和研究纳米和活性碳酸钙的生产装备。
④支持硅基及玻璃新材料技术创新。优化高品位硅矿的开采和选矿工艺,提高现有装备技术水平,提高初级产品的纯度和产量;开发新一代还原剂,提高反应活性,避免石墨化现象,提高硅金属冶炼效率;开展硅气烷、有机硅单体的研发生产;针对硅涨筑夹杂,开发新一代精整工艺,提高硅的洁净度。
⑤支持有色金属(铜)新材料技术创新。开展8微米高抗拉强度铜箔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实现锂电池级铜箔的大规模生产;开展6微米高抗拉强度铜箔生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电子产业所需铜箔本地化水平;开展高频高速低轮廓高精铜箔及高纯、高精度铜箔生产技术研究,降低铜箔缺陷和尺寸误差。
⑥支持新能源技术创新。开展新型储能材料、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池组件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储能电池高储能、放电快、长时效和安 全稳定性能。
⑦其它相关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
(4)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支持数量不超过5项。
①支持中药大品种优 质增效及产业化技术提升。围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原材料精细加工,解决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范化栽培技术。开展中药材产品质量安 全全程监控技术、生产技术体系、产品溯源等三大技术攻关,建立中药材全程质量安 全控制技术体系;针对自主研发的中药大品种制剂,开展产品质量标准提升、生产过程中间产物的实时快速检测及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研发。
②支持中药药食同源新产品开发。针对药食同源中药,开展保 健食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研发,研究药食同源食品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开展示范应用。
③支持现代创新药物开发。开展药物设计筛选、药效、安 全性评价、临床评价等生物关键技术研发,完成创新药物产业化。
④支持化学药和重要中间体产品研发创新。采用连续化、自动化智能设备提升产品产量和质量,鼓励医药中间体企业开发使用安 全环 保、节能新设备和新工艺。
⑤其它相关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项目。
(5)绿色食品领域:支持数量不超过3项。
①支持绿色大米制品加工技术创新。以生产高品质谷物食品为方向,开展绿色、多样化的米(粉)等系列生产技术研发,提高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健康价值。
②支持蔬菜、水果深加工关键技术创新。对地方特色蔬菜及井冈蜜柚等其他果蔬进行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制约瓶颈,开发系列绿色食品,延伸产业链。
③支持以传统地方特色畜禽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对乌鸡、肉牛等地方传统特色畜禽进行加工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出系列新产品,提高产品的安 全性和经济效益,延伸产业链。
④支持市内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围绕我市地方优良特色果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研究。
⑤其它相关绿色食品领域项目。
(6)现代服务业领域:支持数量不超过2项。
支持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推动信息技术在科技管理、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
(7)农高区升建:支持数量不超过3个。
支持农科园内企事业单位与入驻园区的省级以上高校、院所合作围绕绿色食品、智能农机等主导产业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的项目。
5.申报材料
(1)《吉安市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一式5份(格式详见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
(2)2019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3)2019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非规上企业可提供企业研发投入辅助账作为项目评审参考;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前期研究证明材料、获批创新平台文件、与高校院所合作协议、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等)。
其中,(1)-(3)为必 备材料,(4)为可选材料。
(二)重点科技计划(1800万元)
1.重点研发项目(1000万元)
(1)项目类别:共分为工业领域、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合作、03专项(含5G、区块链)、科技入园、科技人才计划。
(2)申报条件:
①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重点科研院所,我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
②申报单位须按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不少于财政支持经费总额。
③每个单位只允许选择申报1个项目(不含科技特派团)。
④申报单位上年度的研发投入(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非规上企业可提供企业研发投入辅助账作为项目评审参考;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农业及社发类项目对研发投入不作要求。)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⑤本单位2020年1月以来出现污染、安 全生产事故的,不得申报;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的,不得申报;本单位之前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已到期但未完成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相同项目已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申请延期不超过2年。
除上述条件,申报项目还须分别响应如下条件:
公开竞争类:①申报项目须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报书中须要有明确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等考核目标,并就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市场前景及产业化影响进行阐述。②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本单位在职的学术带头人。③申报材料须重点体现项目实施的必 要性、技术研究路线的可行性、预期的经济技术指标等。
(3)支持方向和支持强度:
①工业领域(公开竞争):支持不超过25项,资金预算300万元。重点围绕《吉安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中“三大创新工程”确定的支持方向,聚焦先进技术的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实现普遍性技术提升。
②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不超过35项,资金预算280万元。
疫情防控(公开竞争):支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技术集成示范研究,疫情防控与诊治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支持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支持开展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研发和生产技术等方面技术创新。
支持强度:5-15万元/项,共支持5项,计50万元。
脱贫攻坚(定向择优):城乡社区科技推广和科普示范项目。重点支持一批条件较优的城乡社区,开展科普宣传基地示范化建设,支持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和社区智能化建设;以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方面技术需求为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普及,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田园综合体宜居示范村、平安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等;支持省派我市科技特派团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
支持强度:5—25万元/项,共支持不超过15项,计100万元。
其他农业、社发领域(公开竞争):
农业领域方面,重点支持水稻农作物优 质晚稻早种模式技术集成与示范;水稻新品种栽培关键技术研究;植物提取肥等生物肥的开发与应用;井冈蜜柚、井冈蜜橘轻简化栽培集成技术;井冈蜜柚品种选育提质增效生产技术研究;稻草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优 质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选育及养殖技术研究;油料作物高质量生产技术研究;优 质蔬菜高产栽培集成技术研究;高产湿地松高 效无性繁育技术;支持市内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围绕我市地方优良特色果业,开展金沙柚、金兰柚等母树筛选以及建立良种繁育体系。
社发领域方面,支持企业开展高品质中药材种植技术应用研究和中药材标准建设;支持中成药生产技术研究;支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支持医疗器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艾灸等系列中药产业的技术研发,中药健康产品开发技术与应用研究,拓展中药大健康产业链;支持老年骨骼疾 病诊疗规范和策略的研究。支持环 保领域技术创新,推动污染监测,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建设;支持环境修 复与污染处理技术研发;支持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 复技术;支持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研究;支持密码基础理论、公共安 全、安 全生产、食品安 全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技术研究。
支持强度:5-15万元/项,共支持不超过15项,共计130万元。
③科技合作类(公开竞争):支持不超过8项,资金预算100万元。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联合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
④03专项(含5G、区块链)(公开竞争):支持不超过8项,资金预算80万元。
支持物联网技术研发以及物联网应用云、能源大数据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智慧消防、智慧水务、智慧医疗、工业大数据平台、智慧警务等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智赣119、智能制造、红色VR、智鄱源、优智卫、智慧警务以及北斗+5G等方面的应用。鼓励申报企业与市电信、移动、联通联合申报。
支持利用区块链、5G技术开展示范应用。
⑤科技入园(定向择优):资金预算90万元。
支持市农科所、林科所、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驻市、市属高校等部门开展科技入园等相关工作。其中市农科所、市林科所各不少于1项,其它相关机构不超过3项。支持5项,计58万元;
市农业科技特派团专项经费32万元。
⑥科技人才计划:资金预算150万元,具体申报条件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另行行文。
根据《吉安市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吉创新创业。
支持类别:创新领军人才、柔性特聘人才、创新团队、科技创新高 端人才。
(3)申报材料:
①《吉安市重点科技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一式5份(格式详见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
②2019年度单位财务报表。
③2019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不得填报虚假数据,市科技局将进行抽查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④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前期研究证明材料、获批创新平台文件、与高校院所合作协议、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等)。
其中,①-③为必 备材料,④为可选材料。
2.创新平台建设(350万元)
(1)项目类别
主要包括市级科创(研发)中心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2)申报条件
市级科创(研发)中心建设:支持工业园区科学配置、合理利用园区内的人才、资金、场所和实验室研发、检测设备装置等各类资源,组建园区科创(研发)中心。一是能够聚焦园区的主导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培育和整合研发资源;二是重点依托1-2家省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有实质性合作并开展工作的创新团队,并在加强高 端人才柔性引进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招引若干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组建管理团队;三是将园区内相关的实验室检测、研发等设备装置有机整合,打造开放共享的科技研发条件平台,抓好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是有配套完善的人才服务、生活居住条件。同时,要有 效融合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资源,从而构建园区协同创新的高 效运行机制。
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按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的条件进行认定。
(3)支持方式、支持数量和支持强度
支持方式为无偿支持。
支持数量和支持强度为:市级科创(研发)中心建设2项,每个支持50万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超过2项,每个支持30万元;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不超过10项,每个支持10万元;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不超过2项,每个支持20-50万元;市级众创空间4项,每个支持5万元;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项,每个支持5万元。
(4)申报材料
申报书一式5份,格式详见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
3.科技创新奖励(270万元)
(1)省级以上科技奖奖励:对获得2019年省科技奖单位的获奖项目给予奖励,用于获奖项目后续研发或成果转化,额度为15-20万元/项,计70万元。
(2)省级以上科技奖培育:从拟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奖的成果转化项目中竞争优 选项目予以支持。支持不超过10项,2-5万元/项,计30万元。
(3)省重点新产品奖补:对2020年度获批省级重点新产品给予奖补。支持不超过20项,1万元/项,计30万元。
(4)独角兽、瞪羚企业奖补:对获评为2020年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按50万元/个奖补,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按40万元、30万元/个奖补,瞪羚(潜在瞪羚)企业按5万元/个奖补。共计80万元(另有上年结余50万元。如有缺口,在下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中补充安排)。
(5)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对2019年研发投入总量和增量排名靠前的县(市、区)、企业进行奖补,支持其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市本级60万元,并统筹省厅资金进行奖补。
4.科技管理与基础条件建设(80万元)
(1)管理科学(重大课题研究):预算经费30万元。重点支持区块链技术在研发投入统计中应用研究、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科技宣传及科技活动周经费:30万元。
(3)国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进江西吉安专项对接活动经费:20万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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