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需要经历哪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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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受理阶段 :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申请费。
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陷,专利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 18 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授权公告阶段。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
授权公告阶段 :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合格后,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陷,专利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 18 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立即进入授权公告阶段。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
授权公告阶段 :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合格后,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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